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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复效的方法保险效力恢复是和保险效力中止相对应的概念,要了解保险效力恢复首先要说明保险效力中止的概念及其原因。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内,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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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受益人的“四要”

买保险时,如果你忽略了“受益人”这一项内容,没有采用书面明确指定受益人,是很不正确的。如果你在受益人一栏默认为“法定”,那么身故后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割,按《继承法》的继承顺序来做分割。将来如果家人意见一致,能够和平处分这笔保险金,问题不大;如果到时候家属对这笔资金的分配意见不统一,不仅在理赔上耗时耗力,而且很可能就闹上法庭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》规定:“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,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。购买保险时,有指定受益人的,被保险人死亡后,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;未指定受益人的,被保险人死亡后,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,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。”

此外,如果您在填保单时选择的是法定受益人,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就等于未指定受益人。根据《继承法》对法定继承人的规定为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。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,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对于法定继承人,理赔所需要提供的文件相对繁琐,如果法定继承人比较多,且在不同城市居住,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全体继承人到场,协调不好可能会影响到理赔时效。

相对而言,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,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。因此大家在签署保单时,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应明确写明受益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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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暂保单?

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,是很多人认同的做法。但在投保前后,一些细节仍需谨慎,否则可能在理赔时发生纠纷,得不偿失哟。

1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水平,选择合适的险种。

2、尽量选择正规、价格合理的保险公司。

3、签署保险合同之前,仔细阅读每一条条款,尤其是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部分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。

4、不隐瞒自身情况。例如,购买医疗险和重疾险时,不要自作聪明,隐瞒自身疾病,这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补偿。

5、缴纳保费后,向保险公司索要收据,并且拒绝任何以个人名义出具的收据。

6、拿到保单后,认真核对每一个条款,如果发现错误或者遗漏支出,及时告知保险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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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保单合约转换

“发现之前跟风买的保险不合适,怎么办?退保吗?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吗?”

――“有啊,保单转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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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复效的方法

保险效力恢复是和保险效力中止相对应的概念,要了解保险效力恢复首先要说明保险效力中止的概念及其原因。

保险效力中止的概念是: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,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停止的状况。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内,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。

保险效力中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:

1、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纳保险费的,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。投保人预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经超过60日,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交纳保险费,或者在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交纳保险费。

2、投保人逾期未交纳保险费,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,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纳日期或者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。

3、保险合同未约定其他补救方法。例如解除合同、减少保险金额、保险费自动垫交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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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保单“以旧换新”?

保险以旧换新有很多优点,但由于险种之间的计算、变换是很复杂的,转换险种的行为实际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计算、管理成本,因此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进行保单转换会进行限制。如果想进行保险以旧换新,应当对着先规定进行研究。

  1、并非所有保险都可转换

“可转换权益”不是每个保险都有的,能够被转换的险种也并非一成不变。因此在购买保险时,应注意该保险的条款中是否有“可转换权益”,在转换保险时,也要观察当时保险公司开放转换的险种。

  2、保险转换的时间限制

一般而言,投保满两年并且还在缴费期内的保单才可以转换。有些公司的“可转换权益”,还会有年龄要求,比如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就不再享有此权益。若想要转换保险,也因注意这些时间限制。

  3、特殊的险种会重新计算年龄或退补费用

如定期险转换成终身险时,可能会重新计算投保的年龄。而转换险种不同时,可能会要求客户补交差额或者退还差额。具体的事宜应与保险公司仔细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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